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 | 2400341C-1 | ||
---|---|---|---|
项目名称 | 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710-2713、2719办公5宗物业租赁(共2个标的)(第二次) | ||
标的编号 | 2400341C002-1;2400341C001-1 | ||
标的名称 | 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719办公室租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710-2713办公室租赁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类型 | 挂牌披露 |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710-2713、2719办公5宗物业租赁(共2个标的)(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2400341C-1 |
委托方 | 横琴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委托方联系方式 | 13802676844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10月12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10月24日 |
批准机构 |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委托方所属地 | 其它 | 项目(标的意向) | 租赁 |
项目概况 | 出租物业位于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ICC横琴国际商务中心第二座27层。待出租物业的总面积为492.16㎡。押金为2个月首年月租金,租金年递增率为5%。租赁期为3年,免租期、交易底价、竞价保证金、报价幅度等信息详见《物业租赁明细表》。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是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1、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2、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 3、标的物业空置状态,按现状出租,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差异,租金不多退少补,不作调整。意向竞买人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提出异议。 4、竞买人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买人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竞买人可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成功到账的到账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买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5、竞买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 (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6、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自行在珠海产权交易系统下载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委托方签订《场地租赁协议》完毕。中标人逾期不签订场地租赁协议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7、中标人获得租赁权后,须按中标结果及场地租赁协议约定支付租赁权费用,并遵守场地租赁协议有关条款,中标人违约造成场地租赁协议无法完全履行的,委托方将收回房屋,中标人已交的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中标人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借场地或擅自改变物业用途。 9、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0、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缴纳相当于 2 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押金),期满中标人按要求退还物业后,委托方予以无息退还。 11、《物业租赁明细表》2710办公-2713办公视为一个标的,不可单独拆分出一个或多个进行竞价。 12、交易底价为首年租金单价,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5%。 13、2710办公-2713办公不设置免租期,2719办公设置2个月免租期,具体以场地租赁协议约定为准。 14、若原承租人参与竞价但在交易结束后未竞得该标的物,则须在原场地租赁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归还租赁场地,并协助委托方办理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变更等相关手续。 15、如果发生原承租人拒绝搬迁,委托方未能及时将租赁房屋清场交付给中标方的情况,中标方同意给予委托方一定的清场时间至实际交付时为止,并按实际交付时间计算租赁期限及租金,并同意不追究委托方任何责任。 16、现场勘探时间为项目报名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地点为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ICC横琴国际商务中心南塔27层,联系电话:17370726750;联系人:吴生。 17、现场图片仅为部分物业图片,如需了解物业请以现场勘探为准。 18、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1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场地租赁协议》范本,正式签订版本以双方沟通情况为准。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
竞买人需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买人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可将物业用作危险性、污染性产品的生产、存放、销售。 |
|||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 |||
网上报名。 |
|||
交易信息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络终端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09时00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17时00分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项目交易地点 | 网络终端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交易时间 | 自由竞价期:2024年10月12日9时至2024年10月25日10时30分;限时竞价期:2024年10月25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 ||
现场查勘时间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徐小姐、林小姐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56-2538993、2538018 |
交易机构传真 | 0756-2538002 | ||
竞买须知 | |||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4、有效报价说明: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报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优先购买权人允许以现有最高价进行报价),即为有效报价。5、竞价期、中标人说明:竞价期由“自由竞价期”与“限时竞价期”两部分组成。在自由竞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对标的不限次数、充分报价。自由竞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人,竞价结束。6、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第4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7、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