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率先发布与港澳差异化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
记者今日从横琴新区相关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横琴在全国率先发布港澳差异化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据了解,免罚清单是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珠海经济特区促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建设办法》等依据,在不违背我国根本法律制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明确列明对部分香港、澳门合法而内地违法的经营行为实施首次免予行政处罚或免予罚款的具体情形。
免罚清单是行政机关在法律责任承担方面,对市场主体全部或部分免于处罚,但违法行为的法律性质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目前,免罚清单仅适用于横琴新区管辖区域。
此次发布的免罚清单是横琴新区第一批工商行政管理类,清单列有三大部分,分别是描述现行法律规定的市场主体具体违法经营行为,现行的罚则规定,以及免罚形式。第一批清单共30项,涉及13部法规19项法律条款,免罚的市场主体有个体户、公司、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免罚的形式包括免予行政处罚和免予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