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授权,6月21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保安司在粤澳联席会议上签署了《关于澳门机动车辆入出横琴的协定》(以下称《协定》),标志着粤澳两地政府就澳门机动车辆便利入出横琴已达成共识,进入实质推进落地实施阶段。
澳门机动车辆便利入出横琴,是《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及《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明确的一项跨境交通政策安排,对方便澳门居民在横琴投资、就业,促进澳门与横琴协同发展,创新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公安部和海关总署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心推动下,珠海市公安、口岸部门会同横琴新区,进行了反复调研、分析、方案拟订和征求意见,以及口岸配套软硬件建设等大量前期准备工作。2014年9月19日,横琴新区粤澳保险机构跨境机动车保险服务合作正式启动,跨境车险一单保两地成为现实,澳门机动车辆入出横琴的保险服务有了解决方案;2015年10月30日,《澳门进出横琴车辆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获公安部正式批复同意,进一步加快了工作推进步伐。
本次签署的《协定》,对澳门机动车辆入出横琴管理的基本原则、准入条件、粤澳双方管理部门和责任,以及车辆管制等内容作出了原则安排,明确入出横琴的澳门机动车辆将参照现行跨境公路客车(粤澳两地牌客车)的管理模式实施管理。
下一步,粤澳两地相关部门将加紧启动工作对接,加强口岸便利通行设施建设和调试,尽早完成澳门机动车辆入出横琴所有保障工作准备,为澳门出入车辆提供最大的便利,确保年内澳门机动车辆入出横琴尽快实施。(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