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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横琴新区推进5G网络建设及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横琴新区推进5G网络建设及产业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加快推动5G产业快速发展,全力推进5G网络建设和应用发展,争取实现5G网络全覆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第二条【适用范围】 享受本政策的企业除基础电信运营商外,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办公地与税收缴纳地须在横琴新区范围内,在横琴新区实际办公人数须超过5人(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珠海缴纳社保的人员数量计算),且以实际办公人数核实为准。


第三条【基站建设】 2020年10月31日前在横琴新区范围内每建设开通一个5G基站在市级补贴标准基础上叠加给予基础电信运营商不超过5000元奖励,单个基础电信运营商奖励上限1000万元。


第四条【铁塔建设】 2020年10月31日前在横琴新区范围内每建设一个5G铁塔站址在市级补贴标准基础上叠加给予建设公司不超过1000元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上限500万元。


第五条【室内分布系统建设】 支持室内5G网络分布系统建设和5G信号接入,对2020年10月31日前在横琴新区范围内推进室内分布系统建设且实现5G信号全覆盖的基础电信运营商,按3元/平方米对其进行补贴,补贴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费用。单个项目仅补贴首个推进5G信号全覆盖的基础电信运营商,且该运营商须按要求为后续室内分布系统建设预留接口,预留接口数量不少于2个,允许多家单位接入。


第六条【创新应用】 重点在休闲娱乐、旅游、工业互联网、无人驾驶、医疗、教育、超高清视频、AR/VR、安防等领域中支持一批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5G新服务、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示范项目。区商务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5G应用示范项目评审,评选不超过10个5G示范应用项目,每个应用示范项目按经认定的实际投入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示范应用项目须在横琴新区范围内,但已入选市级5G应用示范项目的不得再申报此奖励。


第七条【产业扶持】 支持企业在5G核心设备、芯片、器件、模组及终端等领域开展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区商务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项目评审,评选不超过5个5G相关的产业化项目,对在横琴新区实际开展研发的5G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事前资助。但已获得市级同类事前资助的5G项目不得再申报此奖励。


第八条【补贴申请】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请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或机构根据申报要求向区商务局提交申请书。

(二)公示:区商务局将通过审核的拟扶持企业名单在横琴新区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工作日5天。

(三)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企业或机构,由区商务局向其下达补贴通知并拨付资金。


第九条 【资金监管】 本政策的事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扶持5G产业发展项目,须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区商务局作为项目管理单位,应对项目使用的专项资金进行监督和绩效考核,专项资金同时接受区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监察和社会监督。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扶持资金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情况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条 【附则】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除有明确约定期限之外的其他条款,政策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本政策对横琴新区范围内建设的基站、铁塔等室外公共设施在市级政策基础上给予叠加支持,其他条款与我区其他扶持政策有重叠、交叉的(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配套或承担的政策规定),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另有规定除外。


第十一条 本政策由横琴新区商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