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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

2020-11-10 10:16

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严格退市监管,完善常态化退出机制。要加快健全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惩治力度,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协作,推动构建良好市场秩序。

这是中央三天内第二次提到退市机制。10月3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专题会议也指出,增强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同日,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中央层面审议通过关于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专门文件,在我国资本市场历史上是第一次。《若干意见》将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构建公平有序、诚信自律的资本市场良好生态。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接近监管人士处获悉,证监会和交易所正抓紧根据中央深改委和国务院的部署,吸收借鉴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退市改革经验,总结退市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抓紧完善退市规则修改,配套制度将加速落地。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A股市场“退市难”主要表现退市比例偏低、主动退市趋零和退市时延过久。较之成熟市场,我国上市公司很少退市,退市往往是因违法或长期亏损等原因,在监管要求下的被动退市。而且,部分企业存在反复“戴帽”“摘帽” 现象,或者通过多种手段规避退市要求,往往退市时间漫长,退市效率低下。

数据显示,2019年共18家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实现退出。其中,9家公司被强制退市,1家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退市,8家公司重组退市。2020年以来,已有29家公司通过多种渠道退市。其中,16家公司被强制退市,13 家公司重组退市,退市数量创历史新高。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接近监管人士处获悉,下一步监管部门将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退市改革试点经验,推进全市场整体退市改革。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强化法制保障、坚持底线思维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发挥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多种工具作用,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并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简化程序、加强监管,严厉打击恶意规避退市行为,提高市场化退市比例,出清“空壳公司”,并坚决清除重大造假公司等“害群之马”,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接受中国证券报采访的专家指出,《若干意见》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以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全面推动提升资本市场治理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升级版”的证券执法司法体系,围绕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作出了系统性、有针对性的部署安排,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进金融双向开放提供了坚强保障,将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构建公平有序、诚信自律的资本市场良好生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当前,加强证券执法司法、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还面临一些体制机制性问题,需要从更高层面来提升对“零容忍”的重视程度和落地执行。一方面,证券犯罪刑事追责有待加强,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相对滞后,加之量刑低,缓刑多,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作用有限,立法周期难以适应资本市场形势快速变化和有效打击违法活动的需要。另一方面,司法机关针对证券案件的专门化机制安排有待完善,专业执法力量配置仍显不足。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处获悉,下一步,相关执法司法机关将严格落实《若干意见》要求,持续推进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对各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净化市场生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